根据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家庭经济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39 号)的规定,经学生申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学生工作部审批,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拟给予丁玲琼等4名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现予以公示。
| 姓名 |
学院 |
补助金额(元) |
| 丁玲琼 |
外国语学院 |
2000 |
| 刘婷 |
设计艺术学院 |
3000 |
| 张宇凡 |
商学院 |
3000 |
| 崔乔维 |
设计艺术学院 |
1500 |
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31-58683178。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