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规范走读生管理,根据《湖南工程学院走读生管理办法》,由学生个人申报,所在学院审核,现将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师生如对本名单存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二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及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结束,如无异议,走读学生在7月10日前到所在宿管站办理退寝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请各班班长务必通知到本班走读同学,督促其办理退寝手续,否则申请无效,有关退寝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投诉电话:0731-58683718
附:2013走读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
2013年6月30日
2013走读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