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与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是助力学生减轻生活负担、践行自立自强的有效途径,也是在实践中锤炼责任意识、提升综合素养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优化勤工助学全流程管理,更好的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依据《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38号)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勤工助学学分申报与在岗时长认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学分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截止至2026年4月30日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满一年;
2.参加勤工助学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3.缺1个非艺术类选修课学分的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下载《关于印发<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学分认定申报表》(附件2)、《湖南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学分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学习相关文件。
2.申报学生需于4月28日前提交《湖南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学分认定申报表》(附件2)与勤工助学培训结业证书的电子档与纸质档,《湖南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学分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档。
3.学生工作部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
(三)材料提交方式
1.电子材料提交
电子材料打包发至QQ群1085470351的工作人员。(压缩打包后,统一以“勤工助学学分申报材料+姓名”的格式命名)。
2.纸质材料提交
(1)主校区:提交纸质材料至明德四栋学生资助发展中心;
(2)南校区:提交纸质材料至红楼117室学生资助中心。
二、在岗时长认定
(一)认定原则
按照“每天不超过2小时,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的原则,并结合实际在岗时长进行认定。
(二)认定区间
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参加的各类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期间离岗学生)。非此次认定区间参加的勤工助学经历和时长,以及参加非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经历和时长,不进行认定。
(三)认定对象
具有湖南工程学院学籍且有勤工助学经历的所有在校本科学生。
(四)认定程序
学生工作部从易班系统统一导出认定区间内的在岗时长信息并进行在岗时长认定后,发放在岗时长认定证书。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修订)
2.湖南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学分认定申报表
3.湖南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学分认定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