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家庭经济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39 号)的规定,经学生申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学生工作部审批,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拟给予刘茂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现予以公示。
姓名 |
学院 |
补助金额(元) |
刘茂 |
经济学院 |
3000 |
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31-58683178。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