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型人格障碍是一种较常见的人格障碍,据l988年上海市青少年心理卫生调查,这类型人格的人数占心理障碍总人数的5%。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CCMD一2一R)中将强迫型人格障碍的症状表现描述为:
1.做任何事情都要求完美无缺、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因而有时反会影响工作的效率。
2.不合理地坚持别人也要严格地按照他的方式做事,否则心里很不痛快,对别人做事很不放心。
3.犹豫不决,常推迟或避免作出决定。
4.常有不安全感,穷思竭虑,反复考虑计划是否揭当,反复核对检查,唯恐疏忽和差错。
5.拘泥细节,甚至生活小节也要“程序化”,不遵照一定的规矩就感到不安或要重做。
6.完成一件工作之后常缺乏愉快和满足的体验,相反容易悔恨和内疚。
7.对自己要求严格,过分沉溺于职责义务与道德规范,无业余爱好,拘谨吝啬,缺少友谊往来。
患者状况至少符合上述项目中的三项,方可诊断为强迫型人格障碍。
强迫型人格的最主要特征就是要求严格和完美,容易把冲突理智化,具有强烈的自制心理和自控行为。这类人在平时有不安全感,对自我过分克制,过分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举止是否适当,因此表现得特别死板、缺乏灵活性。责任感特别强,往往用十全十美的高标准要求自己,追求完美,同时又墨守成规。在处事方面,过于谨小慎微,常常由于过分认真而重视细节、忽视全局。伯犯错误,遇事优柔寡断,难以作出决定。他们的情感以焦虑、紧张、悔恨时多,轻松愉快满意时少。不能平易近人,难于热情待人,缺乏幽默感。由于对人对己都感到不满而易招怨恨。
强迫型人格具体行为表现有三个方面:
(1)心里总笼罩着一种不安全感,常处于莫名其妙的紧张和焦虑状态。如门锁上后还要反复检查,担心门是否锁好,写完信后反复检查邮票是否已贴好,地址是否写对了等等。
(2)思虑过多,对自己做的事总没把握,总以为没达到要求,别人一怀疑,自己就感到不安。
(3)行为循规蹈矩,不知变通。自己爱好不多,清规戒律倒不少。处理事情有秩序、整洁,严守时刻,但对节奏明快,突然来的事情显得不知所措,很难适应,对新事物接受慢。总之,强迫型人格总是给人以刻板、僵死、缺乏生命活力的印象。
强迫型人格障碍的形成一般在幼年时期,与家庭教育和生活经历直接有关。父母管教过分严厉、苛刻,要求子女严格遵守规范,决不准自行其是,造成孩子做事过分拘谨和小心翼翼,生伯做错事而遭到父母的惩罚,做任何事都思虑甚多,优柔寡断,并慢慢形成经常性紧张、焦虑的情绪反应。一些家庭成员的生活习惯,也可能对孩子产生影响,如医生家庭,由于过分爱清洁,对孩子的卫生特别注意,容易使孩子形成“洁癖”,产生强迫性洗手等行为。另外,幼年时期受到较强的挫折和刺激,也可能产生强迫型人格。有研究还表明,强迫型人格与遗传也有关系,家庭成员中有患强迫型人格障碍的,其亲属患强迫型人格障碍的概率比普通正常家庭要高。
一般来说,强迫型人格障碍受强烈刺激或持续的精神压力,容易导致强迫性神经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