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菽(1889~1988)原名有年,江苏宜兴人。早年就学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26年获美国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历任第四中山大学(后改称中央大学)心理系教授、南京大学校长兼心理系主任、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委员、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所长。解放后连续担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1984年11月起任名誉理事长。他在中国心理学的发展中起了奠基的作用,并做出了重要贡献。
潘菽早年较注重心理学的实验研究,发表过关于记忆、审美判断、错觉以及汉字知觉的实验研究论文多篇;后来又致力于心理学基本理论方面的研究。潘菽对于中国心理科学的发展提出一个纲领性的建议。他指出:“要发展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科学心理学,要走我国自己的道路,要有我国自己的特色,就必须通过四个主要的途径。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的思想指导;二是要密切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以求能为此更好地服务;三是要有分辨地继承我国古代思想中有关科学心理学的可贵观点、论断和学说,以发扬国光;四是要有批判地吸收外国心理学中对科学心理学一切有价值的东西,使之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科学心理学自己的血肉。
潘菽的主要论著:专著有《心理学概论》(1929)、《社会的心理基础》(1929)、《心理学的应用》(1934)、《心理学简札》(1984),主编《教育心理学》(1981),与高觉敷共同主编《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研究》(198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