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工程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创建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学风是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为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全面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优良学风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经学生工作处研究,报学校领导批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做最好的自己,创一流学风”为主题的“优良学风建设创建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分管校领导:李军林
组长:刘涛
副组长:刘琤
成员:黄望军、李儒峰、黄自力、张建国、何宏、钱祖煜、毛晓华、陈亚琼、黄琴、单山鸣、张曙、夏赞成、徐粤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刘琤兼任办公室主任,尹湘鹏任办公室副主任,刘洪作、各学办主任为成员。
二、活动对象
湖南工程学院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日-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五严禁”)
1、严格遵守课堂作息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旷课。
2、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严禁在课堂上玩手机,讲小话,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
3、严禁穿奇装异服、拖鞋、背心进入教学区域。
4、保持教室干净整洁。严禁在教室里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5、严禁带早餐进入教学区域。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2日-4月9日)
1、成立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学风建设工作组,在院长、书记领导下进行,由副书记任组长,学办主任任副组长,辅导员和班主任任成员,负责本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创建月活动的组织实施。
2、制定学院活动方案。学院根据学校整体部署,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优良学风建设创建月活动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学院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教师和学生了解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活动安排,要求全体班级、所有学生参与,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召开“做最好的自己,创一流学风”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树立好学、乐学、上进的观念,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QQ、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宣传橱窗、校报、板报、学校广播等文化阵地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二)实施、检查评比阶段(4月10日-5月31日)
1、严格课堂学习管理,学院深入课堂检查学生课堂到课率情况,对学生迟到、缺课、不专心听课等情况要随时掌握并及时处理,努力达到到课率和抬头率100%的优良效果。
2、学院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加强正面宣传,并于5月15日前将主题班会和宣传教育材料报送至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生工作处每周对各班级课堂到课率及课堂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在校内予以通报。
4、学校将根据学生工作处检查的到课率和课堂纪律情况评选“优良学风班级”。评选条件为:班级每周到课率均到达100%,且没有“五严禁”的现象。
5、学校将根据活动方案(10分)、主题班会(5分)、宣传效果(5分)、课堂纪律(10分)和到课率(70分)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选出四个“优良学风建设创建月”先进单位。
6、每周课堂到课率有20%的班级低于95%的学院不得评为“优良学风建设创建月”先进单位。
六、表彰、奖励和处分
1、“优良学风班级”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全校通报表扬,根据综合测评办法,“优良学风班级”学生每人在学年综合测评时可加2分。
2、学校对“优良学风建设创建月”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按照名次分别予以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的加分奖励,具体方案如下:排名第1的加2分,排名第2的加1.8分,排名第3的加1.6分,依此类推至第10名,排名第11及以后的不加分。
3、在本次“优良学风建设创建月”活动中,将对每周到课率低于85%的班级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级评选校优秀班级的资格。
学生工作处(部)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