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是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服务学生为宗旨,全面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宿舍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小组、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学生工作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完善学生教育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对各教学院学生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考核与评估工作。
4.负责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
5.负责易班、湖工易班工作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开展学生工作研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和新方法。
7.负责做好迎新工作和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工作。负责做好毕业典礼安排和文明离校工作。
8.负责做好学生课堂抽查和统计公布工作,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督促学院开展学生工作“月讲评”和重点工作“月汇报”工作。协助教务处开展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树立良好学风。
9.负责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评选和学生违纪处理工作。
10.负责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学费减缓等学生资助工作。
11.负责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普(排)查、心理咨询室值班和心理健康课等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安全教育工作。
12.负责学生宿舍(公寓)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公寓)文化建设工作,创建舒适、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14.负责加强学生宿舍(公寓)临时党支部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5.负责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业务指导,协助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教师发展中心)完成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聘任、考评工作。
16.负责学校学生工作经费的预算。
17.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本部门党员教育管理、意识形态等党建工作和安全、保密、稳定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学生生活用品采购、奖助学金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18.负责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小组、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核:徐粤宇 林志刚 唐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