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文明寝室”创建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8 10:13:22

关于开展湖南工程学院

学生宿舍“文明寝室”创建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创建规范、整洁、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促进文明校园建设,以优良的宿舍环境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经学校学生工作处研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决定开展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文明寝室”创建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分管校领导:李军林

组长:刘涛

副组长:林志刚

成员:黄望军、李儒峰、黄自力、张建国、何宏、钱祖

煜、毛晓华、陈亚琼、黄琴、单山鸣、张曙、夏赞成、徐粤宇

2.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林志刚(兼)

工作人员:陈湘林、肖剑明、郭多夫、吴湘渝、张军、

各学院学办主任和宿管专干

二、活动对象

湖南工程学院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活动目的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宿舍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2. 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行为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3. 建立创建“文明宿舍”长效机制,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4. 寝室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规范整齐,无乱贴乱放乱摆现象,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健康高雅的宿舍文化氛围。

    5. 营造良好的学生寝室学习氛围,同学间做到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四、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日~5月31日

五、活动安排:

“文明寝室”创建月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和检查评比两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4月2日至4月9日)

由各学院负责对本次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进行宣传和发动,各学院应将宿舍卫生整洁、行为规范作为检查重点,着力推动本学院全体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形成间间参赛、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力求创建文明寝室长效机制。

2.检查评比阶段(4月10日至5月31日)

(1)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于4月15日前提交工作方案,5月10日前提交工作总结和院级评比结果。

(2)各学院按寝室总数的10%推荐参加校级评比,5月22日~5月31日12日学生工作处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全面检查本次创建活动的开展和完成情况。

(3)学生工作处对所有参赛寝室总分进行排名, 总分在95分以上的从高到低评定100间寝室为校级“文明寝室”,不足100间的按实际数量评定。

(4)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对各学院从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到活动成效三个方面,并结合评选出的校级“文明寝室”占本学院寝室总数比例予以计分,总分最高的前四名学院评为“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并对获奖寝室和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5)评比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寝室,取消推荐参评校级“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
    1)寝室成员有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寝室;
    2)使用违规电器的寝室;
    3)饲养宠物的寝室;
    4)有恶意损坏公共财物行为的寝室;
    5)寝室成员中有晚归记录的寝室;
    6)寝室成员有私自在外租房的寝室;
    7)每周宿管工作汇总中(通过OA发布)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寝室。

六、表彰、奖励与处分

1.校级“文明寝室”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全校通报表扬;根据综合测评办法,校级文明寝室成员每人在学年综合测评时可加2分,院级文明寝室成员每人在学年综合测评时可加1分。

2.学校对获得“学生宿舍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授予奖牌,并按照名次分别予以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的加分奖励,具体方案如下:排名第1的加2分,排名第2的加1.8分,排名第3的加1.6分,依此类推至第10名,排名第11及以后的不加分。

3. 对在本次“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中不积极组织和参与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不得在年终考核评优。

 

 

 

 

附:“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分细则

 

 

 

                           学生工作处(部)
                        2018年3月27日

 

 

 


 

附件:“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分细则

 

 一、寝室文化(45分)

1.寝室纪律(20分):

(1)遵守社会公德,不向窗外倒污水,扔果皮、垃圾等;(5分)

(2)服从管理,不乱接乱拉电线、网线,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10分)

(3)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维护公共卫生,不带盒饭进宿舍。(5分)

2.寝室氛围(10分):

(1)按时作息,无人睡懒觉,没有晚归和不归寝的学生;(5分)

(2)午休、晚自习和就寝时间不开音响、不玩牌、不玩游戏、不看影碟、电影、不喧哗,不发生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5分)

3.学习气氛(15分):

宿舍学生勤奋学习,比学赶帮,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 寝室内务(55分)

 1.寝室卫生(33分):

(1)寝室值日制度健全、落实,卫生设施齐全;(5分)

(2)地板、墙壁、门窗整洁干净无污痕,天花板无蜘蛛网;(8分)

(3)室内卫生工具及杂物摆放整齐;(5分)

(4)桌、凳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整洁,书籍无乱放现象;(5分)

(5)卫生间清洁,无污垢、无积水,无异味;(5分)

(6)走廊或阳台干净,无污痕。(5分)

 2.寝室内务(22分):

(1)毛巾、口杯、牙刷、牙膏、碗、桶、脸盆、热水瓶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乱拉绳现象,衣服无乱挂现象;(5分)

(2)床面整洁,蚊账挂成一条线,被子叠成方块并与枕头一道统一方位摆放;床下不堆积杂物,无积尘;(7分)

(3)箱子及包、鞋子摆放整齐,不堆放脏衣物。(5分)

(4)无改变寝室格局、无乱张贴现象。(5分)

 

上一篇: 关于开展2019年度学生... 下一篇:关于湖南工程学院严禁...

返回顶部

图书馆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Copyright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2-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邮编:411104 电话:0731-58683601 

湘教QS3-200505-000062 湘ICP备14008333号

湘公网安备 430304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