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作者: 学工处谭建平    发布时间:2016-03-30 16:39:32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一、宿舍调整规定

(一)学生工作处负责全校学生的住宿与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整、占用学生宿舍(公寓)房间及床位。

(二)各学院学生住宿的整体调整必须在学生工作处的调整方案下进行,具体调整办法需经学生处审核批准后才能实行。同时应督促学生保证宿舍财产完好无损并及时退还原钥匙。

(三)学生宿舍调整须在每年7月前完成,各学院和各宿管站应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数据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录入学生宿舍管理系统。

(四)平时个别学生住宿的调整,包括转专业、复学等情况必须由该本人填写《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调整申请表》,经学院、宿管站和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并到财务处补交住宿费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湖南工程学院宿舍调整通知单》送至该学院、宿管站和楼栋。

(五)学生个人、学院和宿管站私自调整住宿属违纪行为,学生处将严格要求学生搬回原寝室宿舍,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门禁系统使用规定

(一)文明使用门禁

1、进出主动刷卡,并及时将门禁关闭,避免陌生人员尾随跟进;

2、爱护门禁设施,轻开轻关,共同监督;如发现他人破坏,要积极举报、禁止,共同监督;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到校卡务中心咨询和处理;

4、提高警惕,拒绝方便帮陌生人员开门和尾随进入门禁,如发现可疑人员立即上报校保卫处治安科或宿舍服务工作人员。

(二)爱护门禁设施,杜绝不文明行为

1、请勿用石块或凳子挡门,以免损坏闭门器;

2、请勿用脚大力踹门,以免把门板踹坏;

3、请勿强行拉拽门禁开门,以免导致单元门变形,门吸、把手脱落;

4、请勿敲砸门禁面板,以免损坏门禁主机。

如发现恶意损坏门禁的不良行为要及时向校保卫处治安科或宿舍管理服务工作人员报告。对恶意破坏门禁系统者将严格按《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财产损失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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