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宿舍管理 “四项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 学工处谭建平    发布时间:2016-03-30 16:35:10

湖南工程学院宿舍管理 “四项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宿舍管理“四项检查”即辅导员班主任下宿舍、宿舍卫生、违纪和晚归检查。这项工作是学生宿舍管理强有力的工具和保障。为提高“四项检查”工作的实效,发挥“四项检查”工作的成效,现制定宿舍管理“四项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一、宿管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1、各项检查必须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统一标准,如实按要求进行登记,不得以个人喜好和私交关系进行评判,不得弄虚作假。

2、辅导员、班主任下宿舍登记必须是本人签名,宿管工作人员要进行严格监督,坚决杜绝代签现象。

3、各宿管站必须确保“四项检查”的数据真实可靠,并保留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各宿舍楼栋长是本楼栋“四项检查”数据的第一责任人。

二、辅导员、班主任“四项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1、辅导员下宿舍每周至少2次,班主任每月至少2次。

2、辅导员、班主任下宿舍每次至少30分钟,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段内各只计算1次。

3、辅导员、班主任下宿舍登记时,字迹要工整清晰,不能由其他人代签。

4、辅导员、班主任下宿舍不能走形式,应注重于指导学生学习,解答学生困惑,规范学生言行举止,引导学生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等。

5、学生工作处每周通过OA公布 “四项检查”结果,辅导员、班主任对检查结果如有疑问,必须在公布之周星期五之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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