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对待精神病,是重视还是鄙视?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05 18:49:34

 

      学车的学费一年一个价,驾照的难考程度一年比一年难,就算这样也阻挡不了学员们学车的激情。就连得了精神分裂症的何某也想挤上这个众人齐上的独木桥。可惜的是,这个学员报完名交完学费后,因为曾经患有精神分裂住院治疗还需服用精神分裂症药物而被驾校培训3个月后拒绝培训,就算何某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正常,就算将该驾校起诉至法院,他还是失望的离开了驾校,在法院败诉了。看完新闻,觉得精神病人很多时候都被社会抛弃了,也顿时觉得有时的精神病患者杀人好像是被逼的。

如此对待精神病,是重视还是鄙视?

      据《中新网》报道,2014年3月31日,何某前往悦通驾培公司报名学车。何某在填写了申请表格并交纳3500元学费以及10元教材费后,悦通驾培公司向何某下发了培训通知书。其参加学理论3个月后,驾校打来电话称其何某的资料输入电脑保存不了,拒绝何某继续学车。报道还称,何某也到海口多家驾驶学校询问报名培训学车的事,但均被拒绝。

      根据何某存档于海南省安宁医院的病历资料显示,何某因患有精神分裂症(未定型)六次住院,共计住院治疗123天。治疗过程中何某病情得到缓解和控制,并于2012年1月11日出院。看来多家驾校拒绝何某学车的原因是因为精神分裂症。

      值得注意的是,这名患者已于2012年1月出院,出院记录上说已康复可以出院。该患者也咨询过安宁医院院长等其他医生,他们都认为该患者已病愈,均可以上班、结婚、学车等。

      何某病愈后,四处报名想学车,可见这名“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多么的积极上进、刻苦好学。但遗憾的是,都被拒绝了。2014年3月这一次,是学了3个月后又被拒绝了。

驾校的一次次拒绝没有让这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学员精神失常、暴跳如雷;更没有使这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学员脾气暴躁、摔物伤人。这名“精神分裂症”学员而是在这种打击下更加冷静、淡定的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将驾校告上法庭。这足以证明何某的正常与理智,因为对于真正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来说,他们不仅精神失常,遇到不开心的事时也是十分狂躁、很难安静的。有谁见过这么正常、理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让人不解的是,在一审法院庭审过程中,医生宋某是何某住院期间的主治医生,宋某医生表示何某在出院时病情已得到控制缓解,具备一般的生活自理能力,但辨识能力及判断力未完全恢复,其患有的精神疾病未完全治愈,仍需要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

      何某的出院时间是2012年1月,现在在庭审现场再拿着2012年的情况来说事作证无疑是刻舟求剑、缘木求鱼。并且这家医院、医生、院长在出院时跟患者的说法是“病愈可以出院”、“可以上班、结婚、学车”,但为何在法庭上又跟驾校作证说“虽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但辨识能力及判断力未完全恢复”。这样的证人证言可信度到底有多高呢?

      法院法官看的是证据,讲的是道理,我们相信法院会公开、公正、公平判决。报道中称,法院的最终判决是:根据《机动车驾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有精神病的人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何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而精神分裂症属于精神疾病之一种。何某、悦通驾培公司之间的驾驶培训合同应予以解除,何某诉请继续履行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予以驳回。

      也就是说,何某败诉了。对于精神病人来说,他们的精神世界与心理环境都需要倍受关注、加倍呵护,法律不允许精神病人申请驾照,也可能考虑到了很多因素。我个人也非常理解也很支持。但何某的理智与冷静比常人还要正常,这足以证明这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病情已经康复,法院只听信于可信度让人质疑的医生言论,就算退还学费心灵与精神上的创伤也难以估量!本案中的参与者到底是抱着对精神病重视的态度?还是歧视的表现呢?如此这般对待何某,我们到底该庆幸驾校与法院重视患者的精神世界与个人病史成功的拒绝了一个学员?还是该鄙视那些证言有待考究、应该追究细查而不查的内幕?

一日得病,永难翻身!

      世界联合会的作者们在2014年世界精神卫生日的精神健康报告中指出,“减少羞辱与打击”是保证精神分裂症患者不发病的至关要素,这一因素已经有能力确定精神分裂症的预后。

      张玑晴神精神分裂症健康咨询中心的专家认为,何某的确在服用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但为人处事、考虑问题、解决问题的理智与冷静与常人相比并无两样,还在驾校学习了3个月的理论,这说明患者服用药物的隐私假若不被外泄,他就是一个“正常人”,但当“精神分裂症药物”与“精神分裂症病史”被驾校摆在桌面上后,何某瞬间成了病人,在别人的有色眼镜下就算已经康复、已经正常也很难被一视同仁。

      而在本案中,何某在为了生存想好好学车而受阻的压力与外界所称的精神病患者言论的影响下,再加上败诉带来的负面情绪,何某的精神分裂症病情或许会因此而复发甚至加重恶化。

      医学界常说的环境和社会心理因素就是通常所说的精神刺激,主要通过作用于患者所处外环境的心理应激情境和躯体疾病对精神分裂症的发作产生影响,是引发精神分裂症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实生活中,一旦与精神疾病结缘,就算你在康复的道路上走的很顺,但也难以摆脱别人投给你异样的目光,一日得病永难翻身,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并不仅仅局限于精神疾病,比如乙肝、艾滋等。这个时候,这个群体不仅仅需要社会的关注、公众的关心更需要制度与法律上的宽松与人性!

 

上一篇: “头顶长豆芽”为什么... 下一篇:情绪不可控但行为可控 ...

返回顶部

图书馆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Copyright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2-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邮编:411104 电话:0731-58683601 

湘教QS3-200505-000062 湘ICP备14008333号

湘公网安备 43030402000133号